1998年12月28日星期一

杭州民运人士祝正明失踪两周可能被捕

【大陆新闻中心综合外电报导】据消息来源指出,居住於浙江省杭州市的大陆民主运动人士祝正明已失踪两个星期,可能已被中共逮捕。此外,中共最近亦要求严厉打击地下宗教活动,以防境外敌对势力对大陆进行政治渗透。

据居住於杭州市的大陆政治异议人士吴义龙表示,祝正明自十二月十四日起便不见踪影,可能是因涉入“中国民主党”一案而在最近中共的镇压行动中被捕,他是第四位因筹组“中国民主党”而被捕的大陆民主运动人士。

香港的“中国人权与民主运动”组织也向新闻界表示,祝正明被捕后可能在近期内与其他同案的政治异议人士一样,被中共的法院处以重刑。

中共近二周来严厉打击大陆民主运动人士,湖南劳工运动人士张善光上周才因“危害国家安全”的罪名获判十年徒刑,先前被捕的“中国民主党”发起人王有才与徐文立则分别被判十一年与十三年,同案秦永敏被判十二年。

北京的“中国发展联合会”的彭明认为,中共最近镇压反对党人士只是大陆民主的一个“短暂的低潮期”,明年中共庆祝建国五十周年时就会改观。这些镇压行动很容易理解,中共党内现在有很多不同的声音和压力,社会矛盾也日渐加剧。

明年同时也是一九八九年“六四事件”的十周年,中共在政治上必须紧缩,以免各种社会矛盾藉机扩大冲突。彭明表示,他所领导的几个讨论政治改革的团体也在最近全部结束活动。

此外,据香港“明报”报导,中共最近除了打击政治异议人士之外,也要求地方政府对地下宗教活动保持警戒,以免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大陆进行政治渗透及搞分裂活动。

报导说,中共高层最近严厉要求地方领导人要严防邪教组织和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对这些具有复杂性和长期性的活动,要保持清醒头脑和高度警惕,一旦出现此种违法行为,要及时、果断、坚决地打击和取缔。

报导指出,中共中央组织部、统战部、国家宗教局等单位已下达“关於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认真妥善地处理好宗教活动问题的通知”。

中共高层还指出,中共总书记江泽民强调“民族、宗教无小事”,是对历史经验和现实情况的高度总结和概括。民族宗教问题复杂敏感,各种矛盾交织,一旦处理不当,或问题累积到一定程度,就会造成严重后果。

报导说,中共高层还要求进一步制止乱建庙宇和露天佛像,严格控制新建寺庙。对一些地方大刮“宗教搭台、经济唱戏”之风,中共高层也斥之为“不讲政治的表现”。

附:祝正明简历

祝正明,男,汉族,浙江江山人,工程师,1962年10月2日生,1982年7月毕业于浙江大学化学工程系,分配在江苏仪征化纤工业联合公司,曾任团支部书记,两次被评为联合公司先进生产者,1988年调入杭州,从事过工程设计、施工安装、设备调试等技术性工作,并担任车间主要负责人。1998年春被选拔参加省经委举办的全省大中企业管理人员工商管理培训班,为期三个月。

具有强烈的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痛恨专制不平等现象。

89年学运期间,曾在北京天安门发表演说,并向天安门学运领袖递交过十条政治运作建议,”六四”后回杭潜心从事西方历史、政治思想史研究,遍阅各主要图书馆的大部分有关民主的中外文书籍,95年开始,从基本民主观念入手,写成《政治民主》一书,98年1月完稿,联系近十家出版社无人敢接印,4月进行自费印刷,遭查封。

98年6月初,分析了国内社会现状和政治时局,积极筹划建党活动,起草《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备委员会成立公开宣言》和《中国民主党章程(草案)》,并进行印刷、散发,联络诸位民运朋友于6月25日前往注册,从而掀起了一轮冲击党禁的全国民运浪潮。7月10日,遭抄家,被抄走电脑、打印机、数字收音机、数千页文稿、通讯录、大量《公开宣言》和《章程(草案)》等三十一种物品,被关押十六天,监视居住五十天。于11月8日经选举为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常务工作组负责人,全国筹委会筹委。

现住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花园岗化纤新村2幢3-304室,邮编310011,住宅电话:0571-8097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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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12月23日星期三

中国二十三省市214位政治异议人士“百日绝食”活动

中国二十三省市214位政治异议人士“百日绝食”活动
发出呼吁以接力绝食方式抗议中国政府继续镇压迫害政治异议人士
要求中国政府立即释放组党人士徐文立、秦永敏、王有才先生。

中国政府已经签置联合国《社会、经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并承诺愿意完全接受世界人权的普遍原则。正当全世界人民隆重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五十周年之际,国家主席江泽民发表讲话,并且庄严承诺:中国政府完全接受国际人权标准,保障中国人权。然而,中国政府却违背承诺继续镇压迫害中国组党人士。并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以重刑。徐文立被判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秦永敏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王有才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组党人士徐文立、秦永敏、王有才先生,是根据国家宪法赋予公民的基础权利,公民享有言论、出版、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进行公开、理性、和平的方式,组建政党是公民享有不可剥夺的权利,中国政府公然蔑视宪法,违背国际人权准则,毫无顾忌地践踏人权的错误行径,我们表示极大愤慨和最强烈的抗议。

我们作为中国政治异议人士,尽管通过公开、理性、和平即非暴力的方式,来表达我们的政治主张和组建政党,这是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利,都会遭至中国政府的残酷镇压。那么,我们只能动用唯一不能被剥夺的权利——绝食权,同中国政府进行和平抗争,用我们的真诚和行动去唤醒国人的良知。

上海一位普通公民沈继忠,以绝食二十四小时的方式,抗议中国政府,无理审判徐文立、秦永敏、王有才先生,他的精神激励我们每个有良知的中国人。

我们郑重向全世界宣布,从十二月二十四日起至九九年四月十日止终止绝食活动。(其中新年停止二天,春节停止六天)称之为“百日绝食”活动,将每天有二名政治异议人士参与绝食活动,时间为二十四小时,用我们无法被剥夺的权利,在全国各地陆续展开,抗议中国政府镇压迫害中国组党人士徐文立、秦永敏、王有才,和一切被关押的政治犯,孙维邦、陈兰涛、林海、施滨海、方觉、杨勤恒、沈良庆、姚振祥、刘晓波、陈增祥、范一平、赵常青、李毕丰、许万平、张善光、王万星等人,停止对政治异议人士的迫害,保障基本人权,彻底改善中国的人权状况。

中国著名政治异议人士,林牧、鲍彤、许良英、丁子霖、蒋培坤、江棋生等对此表示同情和关注,他们将以个人名义发表声明。

发起人:

王泽臣86-412-2314702
任畹町86-10-60531355
冷万宝86-431-5972951
刘贤斌86-825-2248222
佟适冬86-731-8711059

接力绝食顺序

辽宁:1998年12月24日-1999年1月11日(元旦停二天)
王泽臣、王文江、宁先华、汤平、姚福信、肖云良、孔佑平、邹平、姜立君、杨明、李一飞、王德丰、赵世强、天白、朴一哲、李金泉、王玉、石坚、徐天鹏、杨春光、张友嵩、郭成明、李东光、赵忠玉、王益山、王杰民、薛新城、李东波、李占奎、田晓明、齐建、魏思民、郑贻春、郑健

吉林:1999年1月12日-1999年1月15日
冷万宝、唐元隽、梁立维、姜胜汉、李维、安福兴、刘少坤、李杰

黑龙江:1999年1月16日
肖立君、杨福文、金力

北京:1999后1月17日-1999年1月25日
高峰、高洪明、何德普、查建国、沙裕光、杨靖、周国强、钱玉民、王志新、徐永海、蔡健、俞心焦、熊俊仁、吴若海、马强、任畹町、凌海、朱锐

河南:1999年1月26日
安宁、王冰、翟伟民

湖北:1999年1月27日-1999年1月31日
陈忠和、张俊杰、刘惠平、任秋光、肖诗昌、吕新光、刘飞跃、李卫平、高进勤、江汉生

湖南:1999年2月10日-1999年2月4日
胡卓毅、谢长发、金继武、刘建安、杨国强、邹佩夫、张帆、佟适冬

贵州:1999年2月5日-1999年2月7日
杨再行、曾宁、莫建刚、方家华、杜应国、薛野

四川:是1999年2月8日-1999年2月24日(春节停止六天)
刘贤斌、胡明君、余万宝、杨伟、陈卫、文强、候多蜀、欧阳懿、单礼尚、黄晓敏、吴嗣瑜、冯达勋、杨劲松、刘平、胡超恩、廖亦武、那胜贵、孔杰、蒋浩、卢钢、袁亚娟、郑周荣、张永寿

重庆1999年2月25日-1999年2月26日
邓焕武、何兵、梁俊西、陈岱勇

陕西:1999年2月27日-1999年3月3日
张鉴康、付升、郑宝和、李智英、王中陵、杨海、高军生、马晓明、汤志平、吴双印

福建:1999年3月4日-1999年3月6日
林信舒、谢毅民、张宝钦、罗金、王振兴、陈健

上海:1999年3月7日-1999年3月10日
周建和、张汝隽、李国涛、凌小平、李琨、韩立法、蒋宣文、徐虹

江苏:19999年3月11日-1999年3月12日
樊百华、郭少坤、邵孝澄、王迎政、张玉祥

广东:1999年3月13日
黄志伟、林维民

浙江:1999年3月14日-1999年4月10日
毛国良、胡江霞、吴高兴、吴义龙、祝正明、赵万敏、付权、黄强、王培剑、叶文相、黄志道、金秀元、张金林、叶良才、余铁龙、范子良、殷红伟、程凡、朱虞夫、毛庆祥、王永庆、毛奇峰、黄海燕、朱春华、邹德祥、崔建昌、高天佑、陈雪峰、董汉强、方敬畏、方笑凤、方月松、范艺泽、高建松、楼裕根、刘易生、蒋社华、蒋雪标、沈建民、王杭丽、徐南南、叶红、叶崇武、王梅云、王有华、王静萍、吴闯、王荣清、戚惠民、郑玉林、余杭生、徐光、余元洪、李锡安、陈立群、陈树庆、胡贤焕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1998年12月22日星期二

王丹、柴玲等二十三名“八九”学运领袖抗议中共迫害徐文立等人

(记者张谦香港二十二日电)包括王丹、柴玲、沈彤及封从德等二十三名前北京“八九”学运领袖,今天共同发表声明,强烈谴责中共当局近日先后判处异议人士徐文立、秦永敏及王有才重刑。

王丹等人透过香港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发表的声明,除对徐文立等人被判处重刑表示震惊和愤怒之外,还提出以下四点说明:

一、这次中共严厉镇压民间组党浪潮,无理审判王有才等人,是中国人权状况的大倒退,证明中共以前采取的一些貌似宽松的做法是虚假的,从本质上讲,中共仍顽固拒绝国际公认的人权准则;

二、我们呼吁国际社会高度关注中国的人权状况,施加有效影响,争取王有才等人获得释放,我们呼吁国际社会在明年日内瓦人权会议上就中国人权展开讨论;

三、我们强烈谴责中共践踏人权,抵制民主潮流的行动,希望中共明智地面对和处理国内的社会与政治问题,停止对不同政见的镇压;

四、我们呼吁海内外民运团体和个人,呼吁一切有志於推动中国民主进程的人士,团结一致,精诚合作,以更大的努力回应中共的顽固,为中国的未来开辟一个光明的前途。

另外,据香港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消息,中国民主党成员陈忠和及姜汉生於二十一日晚上九时被公安从武汉的家带走,现下落不明。而在杭州,中国民主党成员吴义龙也於二十一日晚上九时被公安带走。

信息中心指出,王有才的判决书将吴义龙及祝正明列为主要建党成员,而祝於十二月十六日遭拘捕,迄今一直未获释,显示中共当局在审判王有才、徐文立及秦永敏三位民主党核心成员之后,有可能采取第二波镇压行动。民主党次要成员可能被处以轻刑或劳改,以达到江泽民在改革开放二十年纪念大会上讲的“将不稳定因素坚决消灭在萌芽状态”的目的。

呼吁人大撤判决

此外,吉林、辽宁、黑龙江的冷万宝、王泽臣、萧利军委托“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向中国人大常委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呼吁书,强烈谴责当局重判徐文立等三人,要求纠正及撤销法院的不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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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12月21日星期一

王有才判决书(1998)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1998]杭法刑初字第183号

公诉机关: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王有才,1966年6月29日出生,汉族,浙江省淳安县人,无业,住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苑区14幢2单元401室。一九九0年十二月因犯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被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后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有期徒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一九九一年十一月被假释,因本案于一九九八年七月十日被刑事拘留,同年八月七日被逮捕,同月三十日被监视居住,同年十一月三十日被逮捕,现押浙江省公安厅看守所。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王有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于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五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段荣华、代理检察员张哲峰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有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进行了讨论并作出决定,现已审理终结。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有才于一九九八年六月结伙他人商议成立“中国民主党”,决定率先在浙江省成立“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备委员会”,拟定了公然诽谤、诬蔑我国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中国民主党章程(草案)”和“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备委员会成立公开宣言”。王有才通过国际互联网将上述“章程”及“宣言”向美国、香港等地组织及个人发送了十八份电子邮件。按照事先商定,由其同伙将“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备委员会成立公开宣言”印刷并在杭州市的上城区房管局城南房管站及采荷路与凯旋路交叉口一带进行散发。同年七月,被告人王有才分别通知他人于七月十一日在杭州以“喝茶”形式聚会,准备继续讨论成立“中国民主党”事宜,后被公安机关查获而未逞。同年十一月,被告人王有才被监视居住期间,在杭州市与境外敌对组织成员会面商谈并接受美元1000元。此外,同年五月和九月,被告人王有才还分别接受境外敌对组织成员资助的人民币4000元、美元300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有才的行为已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且系累犯,应依法严惩。

被告人王有才对所控的事实供认不讳,但辩解其行为仅针对现实社会现象,与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无关,故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经开庭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有才以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积极进行组建非法政党的活动,一九九八年六月,被告人王有才纠集祝正明、吴义龙(均另行处理)在杭州市原杭州大学草坪上就王有才提出的成立政党一事进行商议,决定将政党定名为“中国民主党”,率先在浙江省成立“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备委员会”,并各自拟写该党章程。

同年六月二十四日晚,被告人王有才与祝正明、吴义龙及王东海、林辉等人(均另行处理)在祝正明家讨论并拟定了“中国民主党章程(草案)”(以下简称“章程)和”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备委员会成立公开宣言(以下简称“宣言”),诬蔑攻击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是“封建专制”

、“政治独裁”和“强权暴政”等,明确提出“获取政治权利、修改宪法、废除一党专政”、“建立宪政民主政治体制,建立政治分权机制”等等,并商定将上述两文公开散发,同时王有才等人分别就联络、宣传、协商等具体行动进行了分工。

同年六月二十五日上午,被告人王有才通过国际互联网向美国、香港等地的组织及个人发送载有“章程”、“宣言”内容的电子邮件十八份,并要求接收方广为传播。同月三十日上午,按商定由其同伙朱虞夫(另行处理)携带“宣言”印刷件在杭州市上城区房管局城南房管站秋涛南苑物业管理办公室及杭州市采荷路与凯旋路交叉口一带进行散发。

同年七月四日、五日,被告人王有才又分别通知祝正明、王东海等人于七月十一日在杭州以“喝茶”形式聚会,并要求各人尽可能联络其他人员参加,继续讨论“中国民主党”的成立事宜。经联络,林辉等人赶至杭州,准备聚会。后因被公发机关及时查获而未得逞。

同年十一月,被告人王有才在涉嫌危害国家安全被杭州市公安局监视居住期间,违反法律规定在杭州市与境外敌对组织的成员会面,就成立“中国民主党”筹建等有关情况进行了介绍和交流,并接受资助的经费美元1000元。此外,被告人王有才还于同年五月、九月分别接受境外敌对组织成员所资助的经费人民币4000元、美元300元。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明经庭审质证予以证实:

1、祝正明、吴义龙证言证明一九九八年六月与王有才商议成立政党并决定在浙江省率先成立“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备委员会”;

2、祝正明、吴义龙、王东海、林辉证言证明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四日与王有才在祝家共同讨论修改、定稿“章程”、“宣言”并决定公开散发;王东海证言还证实当晚进行了具体分工;公安机关从王有才、祝正明、朱虞夫家中搜查到的“章程”、“宣言”等打印件、印刷件、底稿、电脑文档等书证在案:“宣言”打印件上园珠笔修改的笔迹经鉴定系王有才所写;

3、公安机关于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六日在国际互联网公开结点上的浏览发现“章程”、“宣言”已发往境外的证明材料;对王有才住处查获的“东芝Satellite Pro 430 CDT”笔记本电脑中的“发件箱”(NETSCAPE MAIL)检查证实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五日上午,该电脑通过国际互联网向境外发送了载有“章程”、“宣言”内容的电子邮件十八份的鉴定书;胡江霞证言证明该笔记本电脑系其从单位借用,其曾将单位专门配置的网址告诉过王有才;

4、祝正明证言证明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九日根据与王月才商定其将“宣言”交朱虞夫散发;包建林、袁伯庭、俞水华证言证明朱虞夫在秋涛南苑物业管理办公室向其分发“宣言”;洪照娣、徐水英证言证明目击被公安机关抓获的朱虞夫在凯旋路一带散发传单;公安机关从散发现场提取的“宣言”,经鉴定与朱虞夫、祝正明家中查获的“宣言”内容一致,并系同一版本;朱虞夫的证言与上述证据证实的情况相符;

5、祝正明、王东海证言证明王有才定于七月十一日聚会讨论“中国民主党”事宜,并被要求分别通知其他人员来参加;林辉证言证明其按通知来杭准备聚会;

6、公安机关从王有才身上搜得的美元及从王有才住处搜获的邮政汇款通知、美元定期存单及敌对组织成员发给王月才有关资助王的电子邮件在案;

7、被告人王有才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所供与上述证据证实的情况相符。

上述证据,本院予以确认,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有才组织、策划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其行为已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且罪行重大,被告人王有才在进行颠覆国家政权活动中,与境外组织相勾结,接受资助;其曾因危害国家安全被判刑,现又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系累犯,均应依法从重处罚。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成立,但指控罪名不当,应予纠正,被告人王有才提出其不构成犯罪的辩解,经查与事实与法律均不相符,故本院不予采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第一百零六条、第六十六条、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王有才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二、被告人王有才违法所得的美元1300元(其中300美元系被冻结在中国银行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户名为“胡江霞”的“定期一本通”内的存款,帐号:4531711006500900003575),予以追缴。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接到判决书的次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长刘舒海

审判员孙伟

审判员何敏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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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12月15日星期二

审判王有才前 杭州滥捕七异见人士防庭外抗议

【明报专讯】为防止异见人士王有才17日的审判会上发生异见人士庭外抗议事件,昨日中午开始,杭州警方至少拘捕了七名中国民主党成员。公安并在各地警告异见人士不准到庭旁听。

明审王有才防闹事

据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消息,杭州警方由15日中午关始采取统一行动,至少在杭州市拘捕了七名中国民主党成员,这七名异见人士分别是:吴义龙、毛庆祥、祝正明、李锡安、余元洪、来金彪及王荣清。

与此同时,公安也在各地警告异见人士不得去杭州旁听王有才的审判,北京异见人士高洪明,吉林异见人士冷万宝、李维及安福兴等人都受到公安的警告。但冷万宝、李维及安福兴昨天发表声明,表示即使十二月十七日到不了杭州旁听,当日亦会绝食抗议审判王有才及秦永敏。

另外,由於辽宁警方不准王有才律师王文江南下为王有才辩护,故十七日的审判,王有才及秦永敏都只能自辩。

另一方面,美国国会参众两院各有一位议员前日加入旅美中国异见人士的示威行列,在中国驻美国大使馆门前举行抗议集会,强烈谴责中国政府加紧镇压国内民主运动,要求立即释放所有在押异见人士,同时敦促克林顿总统对此施加影响。

美两议员华府抗议

美国会参议员赫钦森和众议院乌尔夫前日与一批中国一间人士在中国驻美使馆外举行示威,抗议中国地方法院即将对中国民主党主要成员王有才、秦永敏和徐文立等人的审判,要求有关当局立即释放所有为行使合法权利而被捕在押的人士。

在场中国民运人士同时宣布,他们将於17日(星期四)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外举行大规模抗议请愿活动。

http://www.bignews.org/981215.txt

1998年12月9日星期三

中共近期大肆逮捕民运人士 二十六名民主党人被收押

香港的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今天表示,自从中共国家主席江泽民访问日本以来,中共当局至少逮捕了二十六名中国民主党成员。

信息中心表示,二十六名民主党成员是於十一月三十日到十二月八日期间被逮捕,至今仍有十人被收押,他们是王有才、徐文立、秦永敏、刘贤斌、欧阳懿、余万宝、文强、来金彪、章宝钦及刘世遵。

曾被捕但已获释的十六名成员是任畹町、吴义龙、翟伟民、王正云、陈忠和、萧诗昌、吕新华、胡明君、黄晓敏、王泽臣、王文江、孔佑平、姚振宪、冷万宝、曾宁及查建国。

中国准备起诉徐文立

中国当局采取进一步行动准备起诉持不同政见者徐文立。这是当局严厉打击反对党“中国民主党”的部分行动。目前,至少有20名“中国民主党”成员被当局关押,其中两人已被控犯有颠复国家罪。(美国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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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12月6日星期日

继续打击民主党:大连公安带走徐文立办公室人员刘世遵

(记者刘坤原香港六日电)大陆公安继逮捕异见份子徐文立后,又於昨晚在大连拘捕曾在徐文立办公室工作的中国民主党成员刘世遵,并在全国严密监视中国民主党成员。

总部设在香港的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今天下午发布新闻指出,大连公安於五日晚上拘捕了刘世遵,至目前为止仍未释放。

此外,公安已在全国密切注视中国民主党成员的行动。信息中心获知,仅五日一天,在四川、贵州、吉林、浙江和辽宁,就至少有十位异见人士受到公安警告。这些异见人士一出门就被跟踪。

为了营救徐文立,今天中国民主党做出重大行动,由十三省十四名中国民主党成员组成“全国救援徐文立等异见人士协调援救小组”。他们分别是湖南的彭玉璋、辽宁的王泽臣、四川的刘贤斌、河南的翟伟民、安徽的王洪学、湖北的陈忠和、北京的张国平及查建国、贵州的曾宁、山东的谢万军、上海的周建和、吉林的冷万宝、黑龙江的萧利军及浙江的吴义龙。

该小组今天委托信息中心发表声明,呼吁中共当局不要被极左势力及既得利益集团所左右而偏离改革轨道,应立即释放徐文立、秦永敏及王有才。

此外,信息中心透露,海外民运人士王希哲及王炳章宣布将於下周一到美国国会游说,要求美国对中共施压。

同时,安徽异见人士王洪学今天紧急致函联合国秘书长安南,要求他注意事态的发展,并向中共施压。

另,河南郑州中国民主党成员安宁,今晨八时开始绝食二十四小时,强烈要求释放王有才。安宁是北京大学毕业生,九二年曾参加地下“中国民主自由党”被判刑五年。

http://www.bignews.org/981206.txt

1998年12月5日星期六

中共扩大逮捕组党人士殃及王泽臣王文江 海内外同声谴责政治迫害

(综合北京五日外电报导)近日中共大举逮捕及迫害大陆组党人士,至少有六名中国民主党人士被捕,对此,流亡海外及大陆的异议人士最近纷纷指责中共当局这项迫害行动,同时呼吁国际社会关注。消息人士今天说,就在海内外的一片指责声中,中共扩大取缔非法的“中国民主党”,已共逮捕该党七名活跃人士。

活跃人士王泽臣的太太自辽宁鞍山老家向记者说:“公安人员昨晚搭乘三辆车把我丈夫带走。”

她说:“他们告诉我将只是带去讯问,不过他并未回来,而今早九时四十分一辆车子折返,停在窗外。”她说,鞍山的活跃人士王文江也遭到扣押。目前下落不明。王文江受聘为中国第一例互联网政治迫害案辩护,因受到有关当局的阻挠,未能赴上海代林海出庭。

王泽臣及王文江共征集到一百九十个人连署,要求中共停止在宣布中国民主党为非法政党后而於周一展开的取缔行动。

国内绝食抗议

据香港“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消息,辽宁异议人士王泽臣与王文江十二月二日发起一百九十一人联署要求中共当局释放徐文立,两人於四日晚同时从家中被公安人员带走,目前下落不明。北京着名异议人士任畹町於四日被公安当局传讯三个小时。另绝食声援王有才的两名学生领袖王正云和翟伟民亦分别在山东与河南被公安当局传讯及警告。刚获释的武汉异议人士陈忠和与萧诗昌准备发表声明营救秦永敏,再度被公安当局拘留四个小时。

中共当局的迫害行动并没有吓倒异议人士,浙江毛国良从前日开始绝食二十四小时,胡贤焕也从昨日上午八时开始进行二十四小时绝食,强烈抗议中共逮捕组党人士。四川的刘贤斌於三日宣布继承被捕的秦永敏遗下的“中国人权观察”之工作。

海外致函中央

总部设在纽约的“中国人权”组织表示,中国大陆着名异议人士许良英、林牧、蒋培坤与丁子霖等四人於四日联名发表致国家主席江泽民、总理朱熔基、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公开信,对当局以“危害国家安全”罪名逮捕及起诉、徐文立、王有才、秦永敏等组党人士表达不满,并要求尽快释放他们。

设在纽约的“中国民主党信息中心”亦透露,由中国民运组织海外圆桌会议协调人王希哲发起、向国际社会发出联署紧急呼吁书的活动,也获一百多位社会各界及民运人士联署,抗议中共逮捕徐文立、秦永敏、王有才、王策等异议人士,要求国际社会关注。

香港的中国人权民运讯息中心说,中共另在全国各地拘押至少四名中国民主党的活跃人士。

山东的王振云、河南的翟伟民因进行绝食抗议,要求释放另三名中国民主党的活跃人士——徐文立、秦永敏及王有才而遭到拘押。

武汉的陈忠和及萧诗昌本周稍早曾遭到扣押,因着手准备声明,要求释放秦永敏而再度被留置讯问。

资深活跃人士任畹町也遭到讯问。

中国人权民运讯息中心创办人卢四清说:“全国各地一定还有其他人被拘押,但我无法证实。”

尽管如此,中国民主党的其馀志士今天仍奋战不懈。浙江的毛国良及胡贤焕继续绝食抗议,四川的刘贤斌说,他将持续进行秦永敏发行“人权观察”时事通讯的工作。

全国救援协调联络小组紧急呼吁

鉴于11月以来,杭州、武汉、北京等地警方对王有才、王策、李力(黄河清)、陈光铭、秦永敏、徐文立等先后实施拘捕。王有才、秦永敏已被正式逮捕,徐文立遭刑拘,也面临正式逮捕可能,当局某些保守势力意欲从速从重予以严判。为此,我们成立中国民主党全国救援协调联络小组,小组成员为:

湖南:彭玉璋
辽宁:王泽臣(86-412-2314702)
四川:刘贤斌(86-825-2248222)
河南:翟伟民(86-379-7260646)
安徽:王洪学(86-552-4035275)
湖北:陈忠和(86-27-86858887)
北京:张国平、查建国(86-10-67014187)
山东:谢万军(86-538-2820226)
贵州:曾宁(86-851-5520724)
上海:周建和(86-21-63124316)
吉林:冷万宝(86-431-5972951)
黑龙江:萧利军(86-538-2820226)
浙江:吴义龙(86-571-6969095)

联络小组暂由浙江负责,并紧急呼吁如下:

(1)呼吁中国政府本着人道、理性原则,遵守宪法的有关规定,立即释放王有才、王策、李力(黄河清)、陈光铭、秦永敏、徐文立等和平公民。

(2)呼吁中国政府不要被某些极左保守势力与既得利益集团所左右而背离改革的轨道,尽快实行政治改革,开放党禁、报禁,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3)呼吁社会各界密切关注这一起严重侵犯公民权益事件的继续发展,请给予受害者道义上和经济上的支持。

(4)紧急呼吁中国律师界法律界的朋友伸出正义之手,特别是浙江、湖北、北京律师界和法律界的朋友。

(5)紧急呼吁国际社会包括各国政府与国际组织提供道义上的进一步支持。

(6)欲提供帮助者可直接与下列受害者家属联系:

王有才家属:胡江霞(联系电话86-571-8861041)
秦永敏:由陈忠和转(联系电话86-27-86858887)
徐文立家属:贺信彤(联系电话86-10-63517814)

中国民主党全国救援协调联络小组
1998年12月5日

http://www.bignews.org/981205.txt

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吴义龙评论李鹏11·23答德国记者问

1998年11月23日,李鹏先生接受了德国商报记者的采访,这篇采访记录(下称《采访》)新华社12月1日公布。阅后,有些话我们不得不说,当然,我们不想说这位先生在国务院总理任内,建了一个长江”豆腐渣”工程,今年暑期让成千上万的生灵涂炭,使千万计的百姓无家可归;不想说新疆克拉玛依一个剧院大火,让成百上千儿童蓓蕾未开就遭摧残;也不想说国家粮食系统形成了每天以数千万元人民币亏空的记录;同样不想说在他任内国家行政机关人员编制如何恶性膨胀,贪污腐败如何猖獗横行,社会道德如何沦丧崩溃,经济危机如何迫在眉睫,国有财产如何丧失殆尽……我们只就几个常识问题求教于这位专事立法的中国议会首脑。

这篇《采访》中,当记者问道:”对于那些与你们意见不一致的中国人,你们将如何对待?对于那些想成立非政府组织的人,你们拿他们怎么办?”李鹏先生回答说:”要看这些组织的性质如何。如果是反对中国的宪法,反对国家的大政方针,例如,反对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反对国家的统一和独立,反对维护社会稳定,主张搞多党制,否定共产党的领导,那就不允许他们存在。”除掉某部宪法本身一无是处和反对者不是正常人之外,所谓反对宪法,主要应是指反对宪法的某些条款,那么,是否宪法的一切条款都不能反对呢?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从最初(54年)制订以来,已修改过多次,而修改本身就是对某些条款的不赞成与否定,即反对,不反对就无需修改,此其一:事实证明宪法的某些条款是可以被质疑与反对直至修改的;其二,即使整部宪法,老百姓就绝无反对的权利?除非是你李家的家法,否则,你就无权否决别人对任何一部法律包括宪法在内保留自己的不同乃至反对意见与观点!理由很简单,一部国家大法(宪法)的出台,根据国际惯例,必须进行全民公决,而民主制度多采用多数制原则,故全民通过的宪法肯定也会有反对者,以李鹏先生的意见,这些人是”不允许存在”了?当然,李鹏先生也会知道,反对与不遵守并不是同一回事,比如我们强调在宪法与法律完善之前,我们遵守我国宪法与法律,但对于某些法律(包括宪法)条款,我们保留了反对意见!

老百姓对宪法尚可保留不同意见,那么,对国家的大政方针就不能反对?

如果这个大政方针是来自于群众实践,而不是某人的私家专利,为何不同意见包括反对意见就不能再来自群众?或许李鹏先生以为自己的领导英明而伟大,不需要任何不同意见!但我们想问:如果没有当初安徽凤阳小岗村农民否定了当时的所谓国家大政方针而实行农村承包责任制,怎么有农村经济的大转机?或许在中国经济大发展时期,李鹏先生正好不是国家的领导人,不清楚这些事实!以李鹏先生的意见,这些人应该”不允许存在”了?李鹏先生在国务院总理任上肯定是一个大政方针做到底的,否则为何眼看着社会问题越来越多而无计可施!不,92年以后李鹏先生确也曾趋时附势地谈过要搞市场经济,可见他也反对他自己一贯施行的计划经济这样的国家大政方针了,当然如果李鹏先生只把”反对”权留给自己则又当别论了,因为他所指称的国家不是民众的国家!

李鹏先生特别举例说不能反对搞市场经济,我们记得92年以前,李鹏先生对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强调得最多,这种公然对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言论甚至行为,李鹏先生是否要不允许自己存在呢?

我们特别注意到李鹏先生很反对多党制,从他的言论中,似乎可以推导出他反对多党制有四项理由:第一个理由是主张多党制就是”否定共产党的领导”;第二个理由”我们要接受历史的教训,在文化大革命中,中国在一个晚上可以成立几千个政治性组织,乱得不得了。这种情况不能重演,因为这对国家,对人民没有任何好处。”第三个理由,多党制是西方的,他说”我们走的道路……不是西方的多党制”,”西方”这个词被特别强调。第四个理由,不适合中国国情,”这些制度(指多党制等——摘注)也许对西方是适合的。但中国有中国的国情。”

主张多党制是否就等同于否定共产党领导呢?李鹏先生应该先搞清什么叫领导这个问题,依照国际惯例,一个党成为一个时期领导决策国家大政方针的党,即是获得执政党地位的党。另外,李鹏先生也应该出去走走,看看比如日本、美、英、法,特别是台湾,主张了多党制,就一定否定了某一党的执政党地位?中国国民党在实行多党制之后不仍然是执政党吗?当然国民党面临的竞争压力确实大了,但是正是这种竞争压力,才使国民党在台的政策较之于国民党在大陆时期更得民心,更少犯全局性的大错误,这为什么就不好了?!如果依照中国共产党目前这样发展下去,在没有竞争压力下:吏治腐败,贪污成风,党政不分,经济建设缺乏有力措施,失业人口迅猛增长,党群矛盾进一步恶化,我们不知道你们将如何维持自己的执政党地位!你完全可以借口改革,说这些可以改变,但试问:在原有体制下,特别是在缺乏有力的监督与制衡、制约的条件下,你如何完成这个改革,如果在原有体制下可以改好,又为何产生了这些问题?我们敬告你一句,一个政党是否拥有领导权,不是这个政党自己说了算,也不是他的反对党说了算,由民心向背而定。所以与其害怕多党制,害怕竞争,与其忙着打压不同的声音,还不如自我约束,接受监督,参与竞争,顺应世界民主潮流,顺应广大民众的呼声,多为国家、为老百姓做些实事与好事。

第二个理由最有意思,李鹏先生要我们记住历史教训并本着对国家对人民有利的原则进行制度创新。李鹏先生提到了文化大革命。我们想问李鹏先生,文化大革命”乱得不得了”到底是怎么造成的,是谁造成的?李鹏先生不要混淆视听!我们记得你们党中央已有关于文化大革命的决议,社会混乱与灾难是你们党所谓林彪四人帮和”负有主要责任的”你们党的中央主席毛泽东造成的!而当时国家的执政党恰恰是中国共产党,李鹏先生不会要否定中国共产党有十年未曾是执政党吧?这一时期中国恰恰只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政党。李鹏先生如果真的想记住历史教训,这一党专政所造成的巨大社会灾难,李鹏先生为何避而不谈?只想把社会混乱的责任推给被愚弄与受辱的普通百姓。李鹏先生如此用心,是本着对国家、对人民有利的原则吗?李鹏先生怎么不从这一党专政的教训里得出应该在中国实行多党制以对执政党增强监督约束的结论(这是基本的思维方式),原因何在?

是弱智呢还是自己在执政党内享有的特权不愿放弃?!

理由之三,多党制是西方的。李鹏先生肯定生长在苏俄,不了解中国历史。想当初中国共产党产生时产生后肯定全中国仅有一个政党,而不是在多党制的思维形式下产生的!共产党产生后直到统治整个大陆之前,贵党哪一天否定过多党制?哪一天不在高唱多党合作,党的平等?!而且,贵党奉行的马列主义恰恰是西方的产物,中国可以全盘马克思主义化(也是西化)为什么对同样是西方的、且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多党制就害怕如洪水猛兽?真为国为民着想还是出于一党一人之私利?

而所谓不适合中国国情,我们不知道李鹏先生的中国国情是什么样的国情,是长期封建专制独裁的国情吗,若如此当然容不得异己!是中国国内已有众多公民希望和正在筹备创建新的对改革起推动作用的反对党的国情?

是一党专政而造成了几十年经济徘徊、社会秩序混乱、民众遭受空前灾难的国情?李鹏先生不能不正视中国的这种现实!中国的国情早已在呼唤多党制了。李鹏先生对历史知识的无知可以理解,但你们党的前辈领导人的文章你却不能不读,比如,毛泽东的《论联合政府》及重庆时期《新华日报》的许多社论。我们更希望李鹏先生去读读中国政府于10月5日在联合国签署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这是中国国家元首江泽民先生承诺签署,并由朱熔基先生的政府正式签署的国际文件,这才是真正的国情,代表了广泛的民意!

李鹏先生不要忘记你的双手曾浸染过多少和平公民的鲜血,当你在说”不允许他们存在”的时候,我们又闻到了从你身上散发的血腥!朱熔基先生说”历史会对"六四"作出公正的评判”时,你肯定颤抖了。那个时期,谁都可能有错,但,惟有你的双手无法洗清。

我们,主张多党制的普通中国公民,本着理性、公开、非暴力的原则,在宪法与法律范围内践行自己的权利;我们赞成改革开放,并努力推动政治体制改革;我们赞成自由市场经济制度,坚持民族独立与国家统一,积极维护社会稳定。我们的目标是建立一种自由、民主、和谐、公正与富裕的社会,我们并不为反对共产党而反对共产党,但我们反对任何阻碍中国达向这一社会目标的任何个人、团体与制度。我们希望中国共产党正视它在几十年前一再呼喊并努力追求实现的口号:结束一党专制!

李鹏先生说”主张”多党制,就”不允许他们存在”,不知道他的权利从何而来,根据《宪法》第35条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和第22条规定,公民有言论、结社自由的权利。正如李鹏先生自己所说的那样,一个新闻记者发表了违反自己国家宪法的言论”那当然是可笑的”,而你,一个专事立法的议会首脑说出如此违宪的言论,已经不是”可笑”或”更可笑的事了。广大中国民众三思,三思!!!

1998年12月5日

http://www.bignews.org/981206.t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