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3日星期四

徐光:从陈水扁律师说到陈树庆律师——评陈树庆的”中国违宪第一案”

(博讯2005年11月07日)

陈水扁与陈树庆,都是中国人,都姓陈,五百年前是一家。他们两位,一位是台湾“中华民国”的总统,一位是大陆“中国民主党”的创始人之一,都是“大中国”民主运动的杰出代表。

一九七九年,台湾发生了“美丽岛事件”,有多位“党外人士”无辜获罪。陈水扁律师为了维护正义,在国民党的特别军事法庭上,慷慨激昂、正义凛然、据理力争、滔滔不绝,其执着、坚定、勇敢、雄辩,当时就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为最终促使当权者理智地处理“党外人士”作出了贡献。

然而,二十年过去了,一九九九年,笔者与吴义龙、毛庆祥、朱虞夫等无数“中国民主党”同仁,为了追求祖国的民主大业,早一点平反“六、四”,公开向大陆“中共当局”申请成立“中国民主党”,因此无辜获罪。我可怜的妻子,抱着那十几个月大的孩子,满世界地寻找敢于为我辩护的律师,以大陆之大,却一个也找不到。不是没有具有正义感的律师,实在是当年大陆之政治气候,还远不如一九七九年的台湾啊!

陈树庆先生,是我大学同学,也是我的同乡,与我一样,经历过“八六”、“八九”两次学生运动的民主洗礼。他有感于我的不幸遭遇和千千万万民主党人所面临的不公正,毅然放下“浙江大学

生物学硕士“的专业知识,苦心钻研中国大陆的法律,终于在与千千万万法律专业人士一起参加的法律资格考试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通过了获得律师资格必须通过的”独木桥“。

这时侯,有人害怕了,胆怯了,他们害怕在法庭上面对一位与当年陈水扁律师一样执着、坚定、勇敢、雄辩的陈树庆律师。这些胆小鬼的心理承受能力,比当年“美丽岛事件”中国民党特别军事法庭的审判人员可就差远了。于是他们制造了种种理由与借口,非法剥夺了陈树庆先生的律师资格。

可怜的胆小鬼,你们光想着害怕面对陈树庆律师,光顾着你们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太差,就有没有想过国家与民族的大义啊?你们想想看!为什么这些年来,支持“台湾独立”的台湾同胞越来越多啊?为什么你们眼中的“台独分子”在台湾民主选举中屡屡获胜啊?那是因为你们的愚蠢与胆怯在大陆人民当中制造了多少不公正,这才导致了许多已习惯于自由与公正的台湾人民选择了独立,因为自由的人民不可能主动为自己重新戴上锁链!哪怕是给他钱,给他种利益与诱惑,也不能让他放弃自由!

想想吧!一九七九年的台湾,就有陈水扁这样正义的律师能站在台湾的法庭上公开地为“党外人士”做无罪辩护。而时至2005年,在中国大陆,在大陆的浙江省,陈树庆律师还没有走上法庭作正义的辩护,却有人吓得迫不及待地非法剥夺了他辩护的权利,这是在台湾与大陆之间制造了多么大的差距啊?这是人为制造了另一条台湾海峡!这样的差距,就好比让现在的大陆人民,回到六十年代的“文化大革命”时代,有多少大陆

人民愿意啊?

是的,台湾问题之所以存在,不在于两岸之间经济的差距,制度的不同,更不是文化的差异,也决不是依靠武力所能解决的。所谓的“台独分子”也仅仅是腐败、专制、不公正制造出来的。非法剥夺陈树庆先生的律师资格,其实也就是剥夺了广大民主党人合法辩护的权利,这是制造了新的不公平,其实是为“台独分子”拉选票呢。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制造不公正的人才是“台独运动”真正的推动者,是中华民族的败类,可耻的卖国贼!

我们认为,一切希望祖国统一的爱国之士,都应该主动地推动两岸,特别是大陆的民主化进程,让两岸真正走上公平、正义与法制的轨道,让两岸人民真正享有自由与民主的权利。不管这些人有没有被另一些人扣上了“民主党分子”、“法轮功分子”、“台独分子”、“藏独分子”、“东突分子”、“经济邪教分子”、“香港民主党卖国分子”,别忘了,这些人都是中国人,中国人在自己的土地上,就应该享有自己的权利!

2005/11/3 于中国浙江

摘自(网路文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