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25日星期日

邓永亮:纪念中国民主党成立八周年——关注狱中民主党人 参加维权运动

1998年6月25日,平地一声惊雷,炸响在中国南方一个风景秀丽的城市——浙江省杭州市,原八九爱国民主运动领袖王有才先生等三位勇士首举义旗,向全世界公开宣告了中国民主党的诞生,由此揭开了整个中国民运人权人士组建民主党的序幕。日光飞逝,中国民主党在腥风血雨中迎来了她八周岁的生日。我做为一名中国民主党的党员,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特撰此拙劣的短文来纪念党的生日。

中国民主党以民主、自由、宪政体制、保障基本人权为旗帜,以公开、和平、理性、合法为原则,在尊重现存的基本政治格局的基础上,在国际民主人权力量的强大支持下,以顽强的生命力诞生了。她的诞生,宣告了中国民主运动再次上了一个新台阶,在中国民主人权运动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中国民主党以履行天赋的结社权利为己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 条规定的中国公民拥有言论、结社的权利为法律依据,以《世界人权宣言》第20 条第(一)项人人有权享有和平集会和结社的自由为基点,所以,中国民主党履行结社的权利并没有违反中国的宪法,是完全合法的行为,也符合世界文明的进步潮流。然而非常残酷的事实是,中国作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却根本不尊重联合国保障基本人权的原则,为了保障极少数人的特殊利益,在中国执政党即共产党顽固派势力的操纵和干预下,对中国民主党进行了三波大规模的罪恶镇压,这使中国民主党人遭受了巨大的损失和经历了严峻的考验。与残酷镇压同步,中国政府对中国民主党的定性也由非法组织上升到“ 敌对组织” 的敌视高度;中国政府同时也把中国民主党人由非法组织的成员变成了“ 敌对分子” .

在中国政府的三次大规模镇压行动中,每一次都有不同的侧重点和策略,淋漓尽致地体现了中国政府控制者的阴险和毒辣。

面对中国民运人权人士风起云涌的组党运动,中国执政党中的顽固派在战栗,阴冷的魔爪在伺机而动。1998年底,“ 八九” 民运的元凶之一、中国共产党党内的顽固派头子李鹏在接受《德国商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说出了“ 中国政府” 不容许反对党的存在。李鹏接受《德国商报》记者的采访语音刚落,中国政府就开始了第一波对中国民主党人的残酷镇压。由中国政府的公安部统一行动,基本上在同一个晚上的同一时刻,全国众多的民主党人被抓捕。最后,徐文立、王有才、秦永敏三位民主党的核心人物并没有被释放,先后被中共当局判以13年、11年、12年的重刑。

1999年5月初,中国政府驻南斯拉夫的大使馆被北约军队所误炸,中国政府掀起了大规模的反美浪潮,并以此为由抗拒以美国为首的西方民主政府对中国人权的监督,宣布与美国政府停止人权对话。中国政府借此机会,第二波大肆逮捕中国民主党人的罪恶行动又开始了。中国民主党在这一年遭受重创,大约有四十名的民主党人被中共当局判刑,像刘贤斌、佘万宝、吴义龙、岳天祥等更是被判以10 年以上的重刑。

2001年到2002年,中国的工厂的资产被中共权贵所蚕食鲸吞进入了顶峰,中国的工人运动所以此起彼伏。工人兄弟以罢工、游行示威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中国民主党自然融入其中并成为活跃人士。中共当局对参加工人维权的民主党人痛下杀手,在这次第三波的残酷迫害期间,东北的李、姚,四川的胡、王也都被判了10年以上的重刑。

2002年底,中共当局在上海审判民主党人黄小勤的时候,内部通报了公安部把中国民主党定性为“ 敌对组织” 的决定。可以看出,中共当局以“ 文革” 思维的方式把中国民主党列为了他们的首要敌人。也在这年年底,中国民主党公开的全国联络人何德普先生也被中共当局抓捕而被判刑8 年。

从此以后,中国民主党被迫调整活动方式,以公民的身份融入中国的维权运动。风起云涌的维权运动是民主运动的又一面棋子,是中国社会走向公民社会的又一切入点。中国民主党融入中国的维权运动,完全符合中国民主党的精神和原则,也是中国民主党的又一次机会和新生。

中国民主党人在以公民身份维权和追求言论自由空间的同时并没有忘记再次冲击党禁的尝试。许万平先生和杨天水先生这两位优秀的中国民主党党员再次尝试了冲击党禁,竟然被残暴的中共政权判处12 年的重刑。

在这八年中,中国民主党人以自己的行动和大无畏的牺牲精神向世界人民展示了中国民主党存在的意义和价值。然而,身在监狱外的我等中国民主党人,有必要一如既往的关心狱中的民主党人和他们的家属,我们要努力,再努力!

昨天,我给许万平的妻子陈贤英女士打了电话,知道她现在的情况非常艰难。目前,许万平已经被当局从看守所送到渝州监狱。陈贤英女士于6 月21 日下午从湖南赶到重庆并去探了监,但狱方说要三月后才能够与他见面。狱方并且告诉陈女士,由于许万平是“ 特殊人物” ,包括陈贤英在内的所有人都不能够给许万平寄钱,只能由家属直接送去。(这种做法违反了监狱法。)这样,陈贤英就面临两难处境,如果陈贤英让小孩在重庆读书,这样能够方便探访许万平,给许万平送钱送物都非常方便。但是陈贤英的孩子在重庆没有户口,要在重庆上学必须交4000 元的借读费,她那能拿得出来呢?重庆国保为了报复她把许万平的判决书寄给朋友们,已经把她的所有帐户都给查封了。如果陈贤英让小孩子在湖南上学,他要探访许万平,来去的路费也是个大问题。而陈贤英没有固定的工作。像许万平家庭一样困难的,西南还有王森家,王森的妻子也没有正式的工作,而两个孩子都在上学。其他困难的民主党家庭也不少。他们都需要大家切实的帮助。

民主党人帮助狱中民主党人的家属,不仅仅是体现我们民主党这个大家庭的爱,这对新进入追求民主人权的朋友们也都是一种鼓舞,会促进中国民主人权事业的更快进展。民主党人也应该为其他人权活动人士帮助良心犯家庭起到垂范的作用。

融入维权运动为旗子的民主人权运动,深切关怀狱中民主党人和他们的家属——以此为目标和信念纪念中国民主党成立八周年!

(2006年6月25日)《自由圣火》

2006年5月7日星期日

陈树庆:就狱中民主党人被超期羁押对浙江司法机关的质询函

(博讯2006年5月09日)

浙江省及杭州市收到本质询函的有关司法机关:

(1999)杭刑初字第171号刑事判决书,对我民主党人吴义龙、毛庆祥、朱虞夫、徐光进行判决。该判决的定罪量刑是否错误而需要平反昭雪并取得国家赔偿,有待于该案当事人在狱中及出狱后的申诉行为,有赖于国家民主与法治的实现状态,当然也离不开司法机关的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对于公正司法的理解。虽然本质询人始终认为该案当事人和平理性地“捍卫人权,推进民主法治,监督、批评甚至谴责执政党和政府”的行为属宪法明文确认的公民言论和结社自由,他们是无罪的,这是一起明显的冤假错案。但事情的解决有难易之分,本质询函就容易解决的问题,即他们实际上已被超期羁押(徐光,现已释放)和面临超期羁押(目前仍在狱中的吴义龙、毛庆祥、朱虞夫)的问题,向与本案有关的司法机关提出质询,望能认真复查核实予以纠正。

(1999)杭刑初字第171号刑事判决书对该案四被告的刑期计算,都是从1999年9月15日起。1999年9月15日只是四被告被正式逮捕的日子,实际情况是,吴义龙于1999年4月28日、朱虞夫于1999年6月19日、毛庆祥于1999年6月20日、徐光于1999年6月23日被公安机关以“监视居住”的名义关押,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7条规定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如果仅从字面上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中,拘留和逮捕才算“羁押”,对于“监视居住”还称不上羁押。但是,在我们国家的实际司法实践中,常常会发生执法或司法人员为了“省心省力”将被审查人员一关了事的不规范情形,针对这种情况,早在1984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监视居住期间可否折抵刑期问题的批复》中已明确指出:“如果被告人被判处刑罚的犯罪行为和被扣留或者被逮捕以前被羁押的行为系同一行为,不论是羁押在何处,只要是完全限制了人生自由的,被羁押期间即可以折抵刑期。”

本质询人1999年因参与并承认参与编印《在野党》杂志但拒绝说出在那家打印店打印(当时我因愤怒说“民主党人敢做敢当,但不会连累无故百姓,决不做类似汉奸带日本鬼子进村扫荡的事!”,可能激怒了那些自我感觉“非常了得”和“威风”的办案人员),也曾被以“监视居住”的名义秘密“寄放”在杭州市遣送站一不足8平方米的禁闭室(外面铁门紧锁,通宵亮灯,20厘米高约两平方米的水泥台面为床,厕所粪坑离“床”不足一米,一日只定时供水一次,15分钟内必须完成洗刷和冲厕,一日三餐无荤腥,里面被褥十分的肮脏)内四个多月,回家时因营养不良(长期缺蛋白质补充)全身浮肿关节疼痛几乎不能走路(之前,我可是运动员的身体素质,曾三次拿过杭州大学校运会万米亚军),能深切地感受到这种监视居住就是被完全限制人身自由的“羁押”、甚至是一种很不人道的“羁押”。本案吴义龙、毛庆祥、朱虞夫、徐光在监视居住期间不是关押在看守所,就是被关押在遣送站,想必他们监视居住的实际境况决不会比我监视居住期间能好到哪里去,事后从本案当事人家属所反映的情况来看,我的判断基本是正确的。

本案情形,可能在审理过程中,不同机关的法律文书由于没有特别说明,而引起情况的衔接失误,最终导致对于“羁押”及刑期折抵的计算错误。有错在明知的情况下应该必改,实事求是,这也是司法所必须具备的品质,所以本质询人敦请杭州市公安局就本案当事人在监视居住期间的实际人身自由限制状况向法院、检察院或司法行政部门如实作出说明或证明,有利于错误的纠正;法院、检察院或司法行政部门也应该主动调查核实并纠正错误。如期不然(知错不该),不管当时作出监视居住决定的真实动机如何(曾有人分析说这是“不失被动”的“缓冲性保护措施”),根据《刑诉法》第57条明确规定,只有对没有固定住所的被监视居住人才指定居所,而本案所有被告当时都有固定住处,但被关押另处而完全失去人身自由,可以认定是:公安机关滥用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行为、检察机关玩忽职守、法院枉法裁判!

上述问题:虽然在2002年前后,质询人还专门跑到杭州市公安局与政保处的张辉、张建良或蒋晓敏先生反映过,他们当时说“已经在判决书上定了,我们公安机关无法决定和改变,但可以把你的意见向有关部门反映”,他们到底是敷衍我还是真的去“反映”过了没有,实际情况我到现在还无法确知;还有,此事毛庆祥先生的夫人胡晓玲也向杭州市上城区的政保警察提起过,也是没有什么明确的结果与答复;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据本案当事人之一徐光先生告诉我,在2004年刑满释放他前,就此事他专门向驻狱检察机关提出,但检察人员不予接受并说“由法院决定”,徐光写信给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甚至最高人民法院,监狱看守说“可以帮你转交”,徐光将上述反映函交给看守后,不仅没有的到反馈,而且被继续关押直到2004年9月14日才得以释放。到今年朱虞夫先生的刑期已满,鉴于此问题如不尽快解决,吴义龙、毛庆祥、朱虞夫三位都可能象徐光一样面临依判决书表面记录看没有超期羁押,但根据当事人被完全限制人身自由的实际情况来说就是超期羁押。所以本质询人有必要现在马上就此问题予以再度关注并拟就质询函,要求与本案有关的司法机关认真对待质询函所反映的实际超期羁押问题。

中国古语云:“莫以恶小而为之,莫以善小而不为”,做人之道要常怀恻隐之心,想必为政和司法之道也该如此。本质询函所关注的事情,对于百忙之中的你们来说,也许是件小事,但对于每个当事人及其家属来说,其事肯定不小。所以在本质询函结束之前,再次恳请你们一定要复核并实事求是地予以尽快解决。

对于明知故犯、将错就错到底的官僚主义做派,本质询人保留谴责的权利。即使现在权利在权力面前还显得多么的软弱而屡屡败北,即使我们的谴责也并不被那些自以为是、不可一世的专横掌权者当一回事,但应该谴责之时,我们决不“笔软”!

此质询函每份共三页,另附质询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同时用挂号信送发下述机关:

1、杭州市公安局(邮戳“杭州大关东苑2006.05.07.17″国内挂号函件收据第0655号);
2、浙江省公安厅(邮戳“杭州大关东苑2006.05.07.17″国内挂号函件收据第0656号);
3、杭州市人民检察院(邮戳“杭州大关东苑2006.05.07.17″国内挂号函件收据第0657号);
4、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邮戳“杭州大关东苑2006.05.07.17″国内挂号函件收据第0658号);
5、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邮戳“杭州大关东苑2006.05.07.17″国内挂号函件收据第0653号);
6、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邮戳“杭州大关东苑2006.05.07.17″国内挂号函件收据第0654号);
7、浙江省司法厅(邮戳“杭州大关东苑2006.05.07.17″国内挂号函件收据第0652号)。

质询人:陈树庆

2006年5月7日

质询人联系地址:310014,杭州市大关小区东九苑22幢1单元601室。电话:0571-88310920(家),13958012964.

2005年12月10日星期六

喻东岳、陈西、吴义龙获第二届“魏京生中国民主斗士奖”

2006.02.21

“心灵之旅”节目,采访编辑、主持制作:张敏(2005,12,10)

2005年12月5日,总部设在美国的“魏京生基金会”公布了第二届“魏京生中国民主斗士奖”评选结果。三位获奖者是喻东岳、陈西和吴义龙。“魏京生基金会”执行主任黄慈萍女士宣读颁奖公告。请听其中的部分段落:

黄慈萍:“‘魏京生基金会’第二届‘魏京生中国民主斗士奖’颁发公告。魏京生基金会2004年设立的‘魏京生中国民主斗士奖’定于每年12月5日颁发。这个日子也是魏京生先生1978年发表著名的《第五个现代化》一文的日子。去年的奖金由胡石根和刘贤斌两人分享。那些尚在中国坚持奋斗,随时都有生命危险的人们因此得到了极大的激励。今年的候选人共有以下十一名:查建国、陈西、郭少坤、何德普、秦永敏、吴义龙、许万平、喻东岳、张林、赵昕、祝正明。所有候选人都为中国民主作出了卓越的贡献,许多人深陷牢狱,前途未卜。他们的精神和所有的牺牲都是我们非常敬仰的。今年,‘魏京生基金会’决定设立一个‘魏京生中国民主斗士特别奖’,获奖人为喻东岳,同时决定把第二届‘魏京生中国民主斗士奖’颁发给吴义龙和陈西先生。

喻东岳,男,湖南浏阳人,生于1967年,毕业于湘潭师专中文系。1989年任《浏阳日报》美术编辑。1989年‘六四’期间,他和余志坚和鲁德成三人一起在天安门广场挂起两幅标语;一幅是‘五千年专制从此告一段落’,一幅是‘个人崇拜从此可以休矣’,然后用带有颜料的鸡蛋涂抹在悬挂在天安门城楼上的毛泽东巨幅画像上。喻东岳等三人被扭送到公安局以后,分别以‘反革命破坏罪’和‘宣传煽动罪’被判处徒刑。喻东岳被判二十年徒刑,入狱以后不久被逼成疯,至今仍在狱中遭受非人的折磨。

吴义龙,男,安徽桐城人,生于1967年5月1日。1996年进入浙江大学攻读文学硕士学位,1998年与王有才、祝正明正式确定创建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有关事宜。在王有才等被拘禁期间,吴义龙组织各项营救活动。从8月底开始,他先后两次前往全国二十多个省市自治区,联络成立中国民主党各地筹委会,并为成立全国筹委会做好了准备工作。1999年11月9日,吴义龙与毛庆祥、朱虞夫、徐光一起被杭州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同时判刑。吴义龙被判十一年,至今还在狱中。

陈西,本名陈友才,男,1954年2月29日生于贵州贵阳。1989年在声援学生自由民主运动期间因组织‘贵阳沙龙联谊会’,成立‘爱国民主联合会’被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刑三年。1995年5月他与卢勇祥、廖双元、黄燕明、曾宁等组建‘中国民主党贵州分部’。1996年3月,陈西被贵州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第二次判刑十年。由于陈西在贵州民主运动中的领导者、组织者身份,他是贵州民运人士中被专制政权判刑最重的一个,前后被判刑十三年。今年5月刑满释放,追求民主自由的理念至今不变,并与其他同道一起马不停蹄地开始了各项有力有节的人权与民主活动。

‘魏京生基金会’将‘魏京生中国民主斗士奖’及‘魏京生中国民主斗士特别奖’颁发给这三个人以表彰他们坚定的信念、坚强不屈的作风,以及表达我们对中国民主运动的一贯支持,并对所有为之献身的民主斗士的感激和鼓励。这次从各个渠道汇集的奖金总额是五千六百美元,为奖金捐献的人们表达了他们支持中国民主的热情和坚定,在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魏京生基金会’魏京生中国民主斗士奖评委会,黄慈萍、陈兴宇、陈邦铮、刘继杰签署。2005年12月5日。“

‘魏京生基金会’主席魏京生先生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提出民主诉求,在中国先后两次被判刑共二十九年。坐牢十八年后,于1997年保外就医来到美国。魏京生先生接受我的采访,谈这届评奖的情况。

魏京生:“简单的说,首先我没有参加这个评奖活动。这个评奖活动都是评委们和执行主任黄慈萍他们一起做的这个事情。评的过程当然是很慎重、很仔细,经过反复讨论的。我觉得我们这个奖最大的特点就是奖励这些默默无闻的人,踏踏实实工作的人,不管你在媒体上是有名的还是没名的,这点我们从来不考虑。我们只考虑你对工作的贡献和受到的磨难。这也是我跟大家谈完了以后,大家去评。我觉得评得非常好。”

三位获奖人中,唯一刑满出狱的陈西先生在贵州接受了我的采访。

陈西:“得到这个获奖的消息,我感觉到我们这些民运人士在大陆,正在这麽一个专制的社会,能够得到海外以及其他人士的关怀和关注,我们感觉到我们并不孤单。我们在这里,尽管环境很艰苦,我们得到一种支持和鼓舞。所以对得到这个奖呢,我很欣慰,也就是说,它不仅仅是发给我一个人,我只是一个符号,代表了在大陆这么一种很没有人权法制不健全的这么一个土地上,能够为人权民主法制作出贡献,在默默地工作的我们这一类的人,实际是对我们大家的一种鼓舞。”

以上“心灵之旅”节目是由张敏采访编辑、主持制作的。

2005年11月3日星期四

徐光:从陈水扁律师说到陈树庆律师——评陈树庆的”中国违宪第一案”

(博讯2005年11月07日)

陈水扁与陈树庆,都是中国人,都姓陈,五百年前是一家。他们两位,一位是台湾“中华民国”的总统,一位是大陆“中国民主党”的创始人之一,都是“大中国”民主运动的杰出代表。

一九七九年,台湾发生了“美丽岛事件”,有多位“党外人士”无辜获罪。陈水扁律师为了维护正义,在国民党的特别军事法庭上,慷慨激昂、正义凛然、据理力争、滔滔不绝,其执着、坚定、勇敢、雄辩,当时就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为最终促使当权者理智地处理“党外人士”作出了贡献。

然而,二十年过去了,一九九九年,笔者与吴义龙、毛庆祥、朱虞夫等无数“中国民主党”同仁,为了追求祖国的民主大业,早一点平反“六、四”,公开向大陆“中共当局”申请成立“中国民主党”,因此无辜获罪。我可怜的妻子,抱着那十几个月大的孩子,满世界地寻找敢于为我辩护的律师,以大陆之大,却一个也找不到。不是没有具有正义感的律师,实在是当年大陆之政治气候,还远不如一九七九年的台湾啊!

陈树庆先生,是我大学同学,也是我的同乡,与我一样,经历过“八六”、“八九”两次学生运动的民主洗礼。他有感于我的不幸遭遇和千千万万民主党人所面临的不公正,毅然放下“浙江大学

生物学硕士“的专业知识,苦心钻研中国大陆的法律,终于在与千千万万法律专业人士一起参加的法律资格考试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通过了获得律师资格必须通过的”独木桥“。

这时侯,有人害怕了,胆怯了,他们害怕在法庭上面对一位与当年陈水扁律师一样执着、坚定、勇敢、雄辩的陈树庆律师。这些胆小鬼的心理承受能力,比当年“美丽岛事件”中国民党特别军事法庭的审判人员可就差远了。于是他们制造了种种理由与借口,非法剥夺了陈树庆先生的律师资格。

可怜的胆小鬼,你们光想着害怕面对陈树庆律师,光顾着你们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太差,就有没有想过国家与民族的大义啊?你们想想看!为什么这些年来,支持“台湾独立”的台湾同胞越来越多啊?为什么你们眼中的“台独分子”在台湾民主选举中屡屡获胜啊?那是因为你们的愚蠢与胆怯在大陆人民当中制造了多少不公正,这才导致了许多已习惯于自由与公正的台湾人民选择了独立,因为自由的人民不可能主动为自己重新戴上锁链!哪怕是给他钱,给他种利益与诱惑,也不能让他放弃自由!

想想吧!一九七九年的台湾,就有陈水扁这样正义的律师能站在台湾的法庭上公开地为“党外人士”做无罪辩护。而时至2005年,在中国大陆,在大陆的浙江省,陈树庆律师还没有走上法庭作正义的辩护,却有人吓得迫不及待地非法剥夺了他辩护的权利,这是在台湾与大陆之间制造了多么大的差距啊?这是人为制造了另一条台湾海峡!这样的差距,就好比让现在的大陆人民,回到六十年代的“文化大革命”时代,有多少大陆

人民愿意啊?

是的,台湾问题之所以存在,不在于两岸之间经济的差距,制度的不同,更不是文化的差异,也决不是依靠武力所能解决的。所谓的“台独分子”也仅仅是腐败、专制、不公正制造出来的。非法剥夺陈树庆先生的律师资格,其实也就是剥夺了广大民主党人合法辩护的权利,这是制造了新的不公平,其实是为“台独分子”拉选票呢。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制造不公正的人才是“台独运动”真正的推动者,是中华民族的败类,可耻的卖国贼!

我们认为,一切希望祖国统一的爱国之士,都应该主动地推动两岸,特别是大陆的民主化进程,让两岸真正走上公平、正义与法制的轨道,让两岸人民真正享有自由与民主的权利。不管这些人有没有被另一些人扣上了“民主党分子”、“法轮功分子”、“台独分子”、“藏独分子”、“东突分子”、“经济邪教分子”、“香港民主党卖国分子”,别忘了,这些人都是中国人,中国人在自己的土地上,就应该享有自己的权利!

2005/11/3 于中国浙江

摘自(网路文摘)

2005年8月30日星期二

就释放中国民主党成员致胡锦涛先生公开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阁下:

我们是曾经参与中国民主党注册申请活动现居北美的中国公民以及北美一些关注中国政治文明和社会进步事业的人士。得悉您近日将到美国和加拿大访问并出席联合国高峰会,特写此公开信,吁请阁下关注中国民主党一案。请在尊重目前中国宪法、尊重联合国宪章、国际人权法和相关国际准则的基础上,根据中国现有法律,释放这些因合法行使结社自由和言论自由权利而被判刑监禁的人们。

我们由衷地为中美关系在各个领域的进展感到高兴,但也由衷地为中国人权不断发展的糟糕的记录而深感不安和羞愧。我们注意到,中国政府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始终没有放弃建设法制社会的目标,但是建立在权力导向上的法律而不是建立在保障人权,公权力需限制,分割,平衡,和被授权精神基础上的法律体系是很难有成效的。我们同时注意到,近年来中国国内社会矛盾激增、冲突加剧,而现行的立法司法执法系统受到权力腐败的严重侵蚀,非但不能秉公维权,反而造成人权状况普遍恶化,并为将来完善中国的法治社会投下巨大阴影,令人深感不安。我们相信,1998年司法执法机关对中国民主党一案的处理即为其中一个突出的例证,有必要及时予以纠正,以使中国的法治建设能有一个正本清源的开端。首先,中国民主党各地筹备成员的所有活动,都是在现行法律许可范围内的合法行动,是在行使宪法赋予的公民结社自由的基本权利。其次,他们的行动表达了中国公民对国家政治生活的责任感,他们希望并切实推动中国的政治转型在宪政和民主的轨道上和平地进行;而众所周知,政党政治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条件和内在要求,它可以保障民主在秩序和理性的基础上存在与发展。因此,中国民主党各地筹备的成员,非但不是罪犯,反而是有责任感的中国公民。最后,中国有关当局对他们的审判重判过程以及监押期间,违反法律程序,阻碍他们的亲属依法正常探视和他们本人生病就医等正当权利,不仅缺乏法律根据,也是极其不人道的——毫无疑问,对中国民主党成员的审判和监禁,违反了中国宪法和现行相关法律,也违背了现代社会人类的基本道德,严重侵犯了这些中国公民的基本人权,有必要立即加以制止和纠正。

下面是一份中国民主党系狱人员不完全的名单:

孔佑平 判刑15年

李作 判刑15年

刘玉生 判刑14年

刘贤斌 判刑13年

秦永敏 判刑12年

佘万宝 判刑12年

宁先华 判刑12年

吴义龙 判刑11年

胡明君 判刑11年

李大伟 判刑11年

祝正明 判刑10年

佟适冬 判刑10年

陈忠和 判刑10年

王森 判刑10年

查建国 判刑9年

杨子立 判刑8年

岳天祥 判刑8年

毛庆祥 判刑8年

高洪明 判刑8年

何德普 判刑8年

朱虞夫 判刑7年

萧诗昌 判刑7年

刘世遵 判刑6年

郭承明 判刑不祥

郭新民 判刑不祥

俞峰 判刑不祥

张佑菊 判刑不祥

刘金 判刑不祥

张健 判刑不祥

等等

等等

这份名单是中国的荣耀也是中国的羞耻。把他们投入监狱是中国的羞耻,而他们的被迫害则使他们成为人类的良心事业和中国的正义事业,也为他们自己赢得了荣耀。作为普普通通的中国人,作为关心中国命运的北美华人,我们没有权利分享他们的荣耀,却被迫因中国大陆政制的落后而与你们一起承担了羞耻——中国大陆在政治领域所奉行的严重侵犯基本人权的政策,使任何一位有基本道德感和良心信仰感的华人在世界面前无地自容。

这份名单里的人士,为保证中国社会健康平衡的发展,都曾积极热情而又公开守法地关心参与过改良社会风气、促进国家进步的政治活动,并因这种参与正在受到监禁。在今日的中国社会中,他们本是不可或缺的健康细胞;在中国面对世界时,他们的言行指向联合国长期关注的现代人类社会共同发展方向,并因此向世界展现出中国在良知基础上的谦卑尊严。即使仅仅是普通公民,他们在被羁押、庭审、判决、系狱等一系列司法执法过程中所受到的枉法等不公正对待,也亟待审查纠正,何况这些人士本应该是中国的荣耀,而如今他们的系狱,却已经成为中国法制实践的耻辱。

因此我们在这里向你呼吁,请立即释放中国民主党的成员,释放所有政治犯。释放他们,将会为改善中国法治建设迈出脚踏实地确有成效的一步,为在中国开创现代政治文化新局面添加一块扎实的基石,为中国参与世界事务时新的道义形象贡献涓滴,改变目前自我中心、只知斤斤于本国上层利益的国际形象,同时也为创建人类共同的未来作出一点积极的努力。

我们期待你按基本法律精神的善意的回应。谨祝北美之行顺利!

2005年8月30日星期二

签名:

居美学者和民运人士:任不寐、周锋锁、陈奎德、王超华、邢大昆

曾参与中国民主党活动人员:姚振宪、周建和、徐水良、唐元隽、陈立群、方笑凰、陈光铭、王有才、徐文立

联系电话: 217-721-1237 (王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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