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30日星期二

杭州六民主人士申请12月10日游行集体被要求撤回申请

(参与2010年11月30日讯)沧海报道:今天下午两点,杭州民主人士吴义龙、朱虞夫、王荣清、毛庆祥去杭州市公安局申请12月10日举行游行集会,抗议未折抵刑期的监视居住。当天下午六点,吴义龙接到杭州市公安局电话通知,赶去后才知道是要求他们撤回申请。

吴义龙告诉记者,他约王荣清一起再次来到市公安局,经办的警官让他们收回申请书,吴义龙当场表示宪法规定公民有权提出游行集会,两人拒绝收回,该警官就把申请书扔到地上,吴义龙向对方强调在程序上他们已经递交了申请,因此公安局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给他们正式回函,否则就是同意接受。

朱虞夫说,提交申请的六人均有在遣送站或公安机关下设机构被非法监视居住的经历,而且长达几个月,象他本人曾被关在发生孙志刚事件的萧山遣送站,完全被剥夺人身自由,连饭也吃不饱,比坐牢还苦,可最后计算服刑时间竟然没有算进去。

陈树庆表示,杭州市公安局的做法是错误的,即使不批准也应该给申请人书面回执,这样做完全是想推脱掉自己的责任。

附:

关于伸张权利呼吁政治体制改革的游行集会申请书

杭州市公安局:

中国公民吴义龙、陈树庆、朱虞夫、毛庆祥、祝正明、王荣清,为了伸张权利呼吁政治体制改革,特向贵局提出游行集会申请。

一、申请理由

六位公民在1998年及之后的筹组中国民主党活动中,被杭州市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先后判刑入狱,法院在计算刑期时,没有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将以上六位公民应计的失去自由的时间,折抵刑期。

六位公民在法院审理此案期间和其后分别提出上诉、申诉。已经用穷尽各项权利主张途径。故此,提出游行集会的申请,以实现权利救济。
六位公民认为:六位公民的权利之所以被侵害(见附件),被侵害的权利无法依司法途径获得救济,根本原因在于中国的政治体制不健全。故此认为:唯有尽早实现政治体制变革,才能使公民权利得到有效而永久的保障。

在刘晓波先生荣获诺贝尔和平奖的有利条件下,中国政府应该顺应世界潮流,顺应人民对自由民主的吁求,以释放刘晓波先生为契机,以释放中国民主党人刘贤斌先生和一切在押政治犯为标志,放开报禁,党禁,“还政于民”,把“权为民所赋”落到实处。

六位公民同时就超期羁押一事,要求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并对由此给六位公民所造成的人身伤害和精神伤害给予赔偿,并在一定范围内的媒体上向六位公民公开道歉。此外,吴义龙还就其因筹组中国民主党被浙江大学开除学藉,特别是撤销其杭州市户口一事,要求主张其正当合法的公民权利,恢复学藉,落实杭州市户口。

二、游行集会的具体安排
1、游行集会的时间:
2010年12月10日上午9:00——12:00
2、游行集会集结地
起点集结地:浙江大学玉泉校区正门(正对浙大路)
中途集结地:浙江大学西溪校区正门(正对杭大路)
终点集结地:浙江省政府广场
3、游行集会路线
(玉泉校区)浙大路——曙光路——杭大路(西溪校区)——天目山路——保俶路——省府路(省府)
4、交通工具:自行车、电动车
5、其它器材:电喇叭、横幅若干、小旗
6、游行集会人数: 200人左右
7、游行集会口号:
(1)“没有民主就没有现代化”!(胡锦涛语)
(2)“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胡锦涛语)
(3)“反对以党治国” !(邓小平语)
(4)“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保障,经济体制改革成果就会得而复失”!(温家宝语)
(5)“政治体制改革停滞和倒退,不仅会葬送改革开放成果,而且违背人民意志,最终只会是死路一条”!(温家宝语)
(6)“国家权力真正属于人民” !(温家宝语)
“使司法保持独立和公正” !(温家宝语)
“政府必须接受民众监督,接受媒体监督” !(温家宝语)
(7)“权为民所赋” !(习近平语)
(8)“还政于民” !(张春贤语)
(9)外争主权,内争人权!
(10)强烈要求立即释放刘晓波先生!
强烈要求立即释放刘贤斌先生及一切在押政治犯!
(11)热烈祝贺刘晓波先生荣获诺贝尔和平奖!
(12)开放党禁、报禁,落实公民宪法权利!
(13)反对非法拘禁!
(14)反对以言治罪,切实保障公民言论自由!
8、联系方式:
吴义龙:15168385850 陈树庆:13958012964(法律顾问)
朱虞夫:13967148083(纠察人) 毛庆祥:15157103755(纠察人)
祝正明:65073729(纠察人)
王荣清:85997558

届时请贵局派员维持秩序,指挥交通。

申请人:吴义龙、陈树庆
朱虞夫、毛庆祥、
祝正明、王荣清

2010年11月29日

吴义龙:1999年春节期间(正月初五至正月二十四日)在江干区景芳派出所“监视居住”;1999年4月27日至9月15日在杭州市收容遣送站被“监视居住”。
陈树庆:1999年9月24日至2000年1月底在杭州遣送站1楼禁闭室被“监视居住”;
朱虞夫:1998年7月11日至21日在秋涛宾馆被“监视居住10天”; 1999年6月19日至8月7日在萧山遣送站被“监视居住46天”;8月7日至9月15日下城特警队“监视居住39天”
毛庆祥:1999年6月19日至9月15日在杭州(三堡)看守所“监视居住”
祝正明:1998年7月11日至8月31日被“监视居住”;1999年5月4日至12月17日被“监视居住”;
王荣清:1999年6月19日至8月5日在江干特警队被“监视居住”; 2001年1月15日至2月14日在江干看守所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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