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6日星期六

请浙江当局准许朱虞夫保释的联名呼吁书

(博讯2011年07月16日发表)

今年3月初,朱虞夫先生被你们中共警方从家中带走并被抄家,随后被你们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拘留,于4月11日被你们逮捕,羁押上城区公安看守所。朱虞夫先生患有严重的高血压和高血脂等疾病,两次被你们中共浙江当局投狱共九年。

在这里,我们不想长篇大论,朱虞夫先生有没有“犯罪”?你们中共最高层以及你们这些助纣为虐的中共帮手心里是最“明白”不过了!不是吗?用中国北京查建国先生所言:“如何对待异议人士是测试一个自称民主的,自称要搞和谐社会的执政党的试金石”。

朱虞夫先生和成千上万的人士只不过是履行你们中共自己制定的国家宪法,就被你们无情地一次次地打压和迫害!无数的知识分子、异议人士、良心犯被你们投入监狱进行摧残!许多幸福的家庭,被你们用无情的国家机器碾得支离破碎!我们很想问问:“你们这些靠骚扰、迫害、打压民间人士而得以升官发财的中共打手们,你们用百姓纳税的钱去挥霍、养家,你们的良心过得去吗?

原则上,你们排除异己,要铲除所有不同的声音和异议者;我们应该针锋相对才是。你们中共当局一直在严酷地打压和迫害我们,我们彼此应该没什么可谈的!但我们有民主理念之人的胸怀要比你们共产党要宽广博大!所以,才有开头的“请”你们浙江当局准许朱虞夫保释的呼吁!你们浙江当局对当地异议人士的残酷打压,已经是全国闻名!这其实,对你们以后的岁月并不一定是件“好事”,我们希望浙江当局能够立即停止迫害异议人士的作为。

只因朱虞夫先生坚持自己,就遭到你们浙江当局视他为眼中钉和肉中刺,其实,这并不好!朱虞夫先生很勤劳、很老实,他的几次牢狱之灾,已经对他的家庭、妻子、亲人造成很大的伤害!况且朱虞夫先生一直多病,身体状况很差!所以,我们联署签名要求浙江当局、杭州市检察院在看到呼吁信后,鉴于朱虞夫的身体状况给予他家属“保释”,这是我们海内外联署签名的一个最基本的要求!

最后,希望浙江当局、检察院能重视我们的呼声,只要朱虞夫得以“保释”,那后面的一系列动作、活动我们可以自行消除。我们这样提出,说明我们是有诚意和讲道理与原则的。如果从明天开始,在两个星期之内,朱虞夫先生没有得到“保释”,那这些联署签名的呼吁书会出现在“国际人权特赦组织”和“联合国总部人权理事会”等等国际人权组织的桌面上。同时我们也会举行一系列的抗议宣传活动,让千千万万来泰国旅游的国人亲眼看看共产党是怎样对待自己的人民的,我们想,负面影响也是巨大的!并将呼吁信送至各地的“中国驻外大使馆”和“中国浙江杭州市检察院”。当然,我们希望以上这些都不用去做,但我们也会遵守承诺,直到朱虞夫先生顺利得以保释为止!

我们都是中国人,我们不想让更多的国际人权组织和国际社会知道共产党原来还在一直干着那些“严重践踏人权”的龌龊事情!我们也很想让外国人知道,原来中国的人权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与改善!我们在拭目以待!

(注:联署签名按邮寄时间先后排列,如果以下有疏漏已经邮寄了签名支持的朋友,不见在此列名单上,请来信补充或说明,我们会补上,谢谢!)

《个人名义签名》:

陈树庆(浙江,中国民主党人)
陈开频(浙江,中国民主党)
陈 龙(浙江杭州,自由写作者)
陈龙德 (杭州,民主人士)
陈荣飞(浙江,公民)
陈震球(浙江,公民)
陈坚群(杭州,业务员)
程旻烈(杭州,小公司经理)
程 凡(温州,中国民主党人)
崔公展 (杭州,中国民主党人)
池建伟(杭州中国民主党人)
池美英(杭州,职员)
池美珍 (杭州,职员)
程云惠(杭州,职员)
初 亮(浙江,公民)
戴建伟(宁波,编辑)
方 升(浙江,杭州中国民主党人)
范子良(浙江,公民)
冯一刀(杭州,职员)
傅国涌(浙江,作家)
高海兵(杭州,中国民主党人)
高烨炬 (中国民主党人)
贺忠民 (宁波,中国民主党人)
洪家炯 (杭州,职员)
胡晓玲(杭州,中国民主党人)
蒋杭莉 (杭州,职员)
蒋彦明 (杭州,退休 )
来金彪 (杭州,司机)
梁丽婉(浙江,公民)
林大年(浙江经租房维权业主)
李 冉 (杭州,学生)
李锡安(杭州,中国民党人)
吕 伟(浙江,律师)
林 辉(浙江,中国民主党)
楼裕根 (杭州,中国民主党人)
楼宝生(浙江,中国民主党人)
刘进成 (杭州,中国民主党人)
陆自范(浙江,公民)刘 颖(杭州,学生)
毛庆祥(浙江,杭州中国民主党人)
毛国良(浙江,公民)
毛奇峰 (杭州,民主人党人)
任伟仁(浙江,杭州中国民主党人)
戚惠民(浙江杭州中国民主党人)
邱更耀 (杭州,民主人士)
单称峰 (杭州中国民主党人)
沈正义 (杭州,职员)
沈建民(杭州中国民主党人)
苏元真 (杭州,教授)
谭 凯(浙江,中国民主党人)
万 珍 (中国民主党人)
王东海(杭州,中国民主党人)
王富华(杭州,中国民主党人)王
小 钰(浙江,公民)
王永智(浙江杭州,公民)
魏桢凌(浙江,中国泛滥联盟)
王杭立 (杭州,中国民主党人)
王哲军 (杭州,中国民主党人)
王有华( 杭州,中国民主党人)
王荣耀(杭州民主人士)
王荣清(杭州,,中国民主党人)
王向晨(浙江,中国民主党)
汪雪娥 (杭州,自由职业)
尉国平 (杭州,中国民主党人)
吴义龙(中国民主党人)
吴敦红(作家)
温克坚(浙江杭州,学者)
邬伟民(浙江,公民)
萧利斌(浙江,杭州中国民主党人)
徐 彬(浙江,公民)
徐 光(浙江,杭州中国民主党人)
徐正浩(学生)徐 彬 (杭州,民主人士)
席传喜(浙江,公民)
熊海航(杭州,职员)
杨士元(浙江,公民)
袁玲龙(浙江舟山,公民)
杨建明 (杭州,民主人党人)
叶 建 (杭州,中国民主党人)
叶孝刚 (杭州,退休讲师)
薛振标 (温州,中国民主党人)
余铁龙 (杭州,中国民主党人)
余元洪 (杭州,中国民主党人)
昝爱宗(作家)
褚吉明 (杭州,职员)
朱 昂 (杭州,中国民主党人)
朱瑛娣(浙江,公民)
章诒达 (浙江,民主人士)
张义才 (浙江,民主人士)
张立恒(浙江,律师)
张中政(浙江,公民)
张祯宗 (杭州,退休)
褚吉明(浙江,公民)
赵 力 (中国民主党人)
邹 巍(浙江,公民)
周骏义 (宁波,中国民主党人)
祝正明(杭州,中国民主党人)

陈 西 (中国民主党人 贵州省贵阳市)
李元龙 (人权捍卫者 贵州省毕节市)
卢勇祥 (中国民主党人 贵州省贵阳市)
廖双元 (中国民主党人 贵州省贵阳市)
黄燕明 (中国民主党人 贵州省贵阳市)
吴玉琴 (人权捍卫者 贵州省贵阳市)
陈德富 (人权捍卫者 贵州省贵阳市)
杜和平 (人权捍卫者 贵州省贵阳市)
莫建刚 (人权捍卫者 贵州省贵阳市)
徐国庆 (人权捍卫者 贵州省贵阳市)
李任科 (人权捍卫者 贵州省贵阳市)
全林志 (人权捍卫者 贵州省贵阳市)
杨开新 (人权捍卫者 贵州省贵阳市 )
张重发 (人权捍卫者 贵州省贵阳市)
田祖湘 (人权捍卫者 贵州省贵阳市)
马玲丽 (人权捍卫者 贵州省贵阳市)
雍志明 (人权捍卫者 贵州省贵阳市)
吴 郁 (人权捍卫者 贵州省贵阳市)
申有连 (人权捍卫者 贵州省贵阳市)
糜崇标 (人权捍卫者 贵州省贵阳市)
范厚成 (人权捍卫者 贵州省贵阳市)
李文祥 (贵州人权捍卫者 贵州省贵阳市)
陶玉平 (贵州人权捍卫者 贵州省贵阳市)
谭国辉 (贵州公民 贵州省贵阳市)
罗昭荣 (贵州公民 贵州省贵阳市)
曾 宁 (贵州人权捍卫者 贵州省贵阳市)
王代贵 ( 贵州公民 贵州省贵阳市)
全林志  (贵州人权捍卫者 退休老师 贵州省贵阳市)
朱正元 (贵州人权捍卫者 贵州省贵阳市)

查建国 (北京 民主党人)
高洪明 (北京 民主党人)
何德普 (北京 民主党人)
秦永敏 (湖北 民主党人)

孔识仁 (自由学者 台湾)
韩 武 (民主党人 美国)
郭宝隆 (自由撰稿人 美国)
汪 岷 ( 民主党人 美国)
郑存柱 (民主党人 美国)
任畹町 (学者 、研究员 法国)
穆文斌 (民主党人 美国)
唐元隽 (学者、民主党人 美国)
孙 丰 (民主人士 美国)
兰 炜 (民主人士 丹麦)
胡 尧 (民主人士 海外)

王有才 (职员 美国纽约)
王军涛 (学者 美国)
陈立群 (民主党人 美国)
方 政 (八九学生 美国)
熊 焱 (牧师 美国)
武振荣 (民运人士 韩国)
刘连军 (中国民主党网络阵线(CDP.ORG 加拿大)

宋再民 (北京市 正义义工)
黄 琦 ( 四 川 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
蒲 飞 (四 川 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
韩 华 (挪 威 工程师)
张建平
伍达旺
石劳度 (公民 中国)
孙立勇 (工人 澳大利亚悉尼)

宋雨轩 (中国社会民主党 中央副秘书长 亚特兰大 )
劉 泰 (香港 社運人士 )
李日光 (国际汉藏协会 美国)
林大军 (民主党东南亚 泰国)
梁山桥 (民联成员 泰国)
覃夕权 (民主党成员 泰国)
罗弘基 (民主党成员 泰国)
林封品 (民主党成员 泰国)
罗柳英 (公 民 泰国)
于先名 (民主党成员 广西)
王重阳 (民主党成员 广西)
李朋光 (民主党成员 广西)
将大明 (公 民 广西)
杨建进 (民主党成员 广西)
李春民 (民主党成员 广西)
钟小乐 (民主党成员 广西)
林芳平 (民主党成员 广西)
黎小龙 (民主党人 广西)
潘晓军 (民主党成员 广西)
于 敏 (民主党成员 广西)
潘 君 (公 民 广西)
王志钢 (公 民 广西)
李大庆 (民主党成员 广西)
李 强 (民主党成员 辽宁)
郭 风 (民主党成员 广西)
何小蓝 (民主党成员 广西)
梁安咪 (公 民 广西)
邓友发 (民主党成员 广西)
黄华斌 (民主党成员 广西)
张 兴 (民主党成员 广西)
赖志钢 (民主党成员 广西)
杨春敏 (公 民 广西)

《以组织名义签名》:

中国民主党全国委员会全体党员 (签名)

最后,我们继续呼吁所有关注中国民主、能够看到的此呼吁信的中国人都能够签名表示支持!这是我们的动力!呼吁救援没有利益可分,凭的是我们做人的良心!所以,我们再次呼吁、请求还没有签名的海内外民运领导人、各路的民运领军人物、民运精英、民运人士都能踊跃积极地以“个人的名义”签上您的大名,让我们共同来关注朱虞夫先生!

签名邮箱:zzy6705cd@gmail.com

(签名格式)姓名:— 组织或个人身份:— 当前所在地:—-

感谢大家的支持!
李志友 (泰国 呼吁)
二0一一年七月十六日

附:《取保候审申请
**********************************************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

我夫朱虞夫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于2011年3月5日被刑事拘留,于2011年4月11日逮捕,现羁押于杭州市上城区公安看守所,据传该案现已侦查结束,移送贵院审查起诉。

朱虞夫现已58岁,中年时就患有严重的高血脂、高血压,又因政治原因曾经两次入狱长达九年之久,故也留下了很多劳改后遗症。在本次被限制人身自由前,朱虞夫也多次因病住院,例如疫系统下降,诱发病毒性疱疹,主要病症出现在头部,医生建议要及时治疗,否则会影响到视神经、三叉神经,在体检中还被查出胆结石。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朱虞夫“患有严重疾病”属于符合取保候审的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我们家属认为朱虞夫被取保候审也属“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本申请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六部委规定》第20条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的规定,也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所和收入。”的保证人条件,作为朱虞夫的妻子,我蒋杭莉特为朱虞夫向贵院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本申请人保证履行《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的义务,监督朱虞夫做到《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如发现朱虞夫有违反上述《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申请人:蒋杭莉

2011年7月12 日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