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2月5日星期六

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吴义龙评论李鹏11·23答德国记者问

1998年11月23日,李鹏先生接受了德国商报记者的采访,这篇采访记录(下称《采访》)新华社12月1日公布。阅后,有些话我们不得不说,当然,我们不想说这位先生在国务院总理任内,建了一个长江”豆腐渣”工程,今年暑期让成千上万的生灵涂炭,使千万计的百姓无家可归;不想说新疆克拉玛依一个剧院大火,让成百上千儿童蓓蕾未开就遭摧残;也不想说国家粮食系统形成了每天以数千万元人民币亏空的记录;同样不想说在他任内国家行政机关人员编制如何恶性膨胀,贪污腐败如何猖獗横行,社会道德如何沦丧崩溃,经济危机如何迫在眉睫,国有财产如何丧失殆尽……我们只就几个常识问题求教于这位专事立法的中国议会首脑。

这篇《采访》中,当记者问道:”对于那些与你们意见不一致的中国人,你们将如何对待?对于那些想成立非政府组织的人,你们拿他们怎么办?”李鹏先生回答说:”要看这些组织的性质如何。如果是反对中国的宪法,反对国家的大政方针,例如,反对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反对国家的统一和独立,反对维护社会稳定,主张搞多党制,否定共产党的领导,那就不允许他们存在。”除掉某部宪法本身一无是处和反对者不是正常人之外,所谓反对宪法,主要应是指反对宪法的某些条款,那么,是否宪法的一切条款都不能反对呢?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从最初(54年)制订以来,已修改过多次,而修改本身就是对某些条款的不赞成与否定,即反对,不反对就无需修改,此其一:事实证明宪法的某些条款是可以被质疑与反对直至修改的;其二,即使整部宪法,老百姓就绝无反对的权利?除非是你李家的家法,否则,你就无权否决别人对任何一部法律包括宪法在内保留自己的不同乃至反对意见与观点!理由很简单,一部国家大法(宪法)的出台,根据国际惯例,必须进行全民公决,而民主制度多采用多数制原则,故全民通过的宪法肯定也会有反对者,以李鹏先生的意见,这些人是”不允许存在”了?当然,李鹏先生也会知道,反对与不遵守并不是同一回事,比如我们强调在宪法与法律完善之前,我们遵守我国宪法与法律,但对于某些法律(包括宪法)条款,我们保留了反对意见!

老百姓对宪法尚可保留不同意见,那么,对国家的大政方针就不能反对?

如果这个大政方针是来自于群众实践,而不是某人的私家专利,为何不同意见包括反对意见就不能再来自群众?或许李鹏先生以为自己的领导英明而伟大,不需要任何不同意见!但我们想问:如果没有当初安徽凤阳小岗村农民否定了当时的所谓国家大政方针而实行农村承包责任制,怎么有农村经济的大转机?或许在中国经济大发展时期,李鹏先生正好不是国家的领导人,不清楚这些事实!以李鹏先生的意见,这些人应该”不允许存在”了?李鹏先生在国务院总理任上肯定是一个大政方针做到底的,否则为何眼看着社会问题越来越多而无计可施!不,92年以后李鹏先生确也曾趋时附势地谈过要搞市场经济,可见他也反对他自己一贯施行的计划经济这样的国家大政方针了,当然如果李鹏先生只把”反对”权留给自己则又当别论了,因为他所指称的国家不是民众的国家!

李鹏先生特别举例说不能反对搞市场经济,我们记得92年以前,李鹏先生对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强调得最多,这种公然对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言论甚至行为,李鹏先生是否要不允许自己存在呢?

我们特别注意到李鹏先生很反对多党制,从他的言论中,似乎可以推导出他反对多党制有四项理由:第一个理由是主张多党制就是”否定共产党的领导”;第二个理由”我们要接受历史的教训,在文化大革命中,中国在一个晚上可以成立几千个政治性组织,乱得不得了。这种情况不能重演,因为这对国家,对人民没有任何好处。”第三个理由,多党制是西方的,他说”我们走的道路……不是西方的多党制”,”西方”这个词被特别强调。第四个理由,不适合中国国情,”这些制度(指多党制等——摘注)也许对西方是适合的。但中国有中国的国情。”

主张多党制是否就等同于否定共产党领导呢?李鹏先生应该先搞清什么叫领导这个问题,依照国际惯例,一个党成为一个时期领导决策国家大政方针的党,即是获得执政党地位的党。另外,李鹏先生也应该出去走走,看看比如日本、美、英、法,特别是台湾,主张了多党制,就一定否定了某一党的执政党地位?中国国民党在实行多党制之后不仍然是执政党吗?当然国民党面临的竞争压力确实大了,但是正是这种竞争压力,才使国民党在台的政策较之于国民党在大陆时期更得民心,更少犯全局性的大错误,这为什么就不好了?!如果依照中国共产党目前这样发展下去,在没有竞争压力下:吏治腐败,贪污成风,党政不分,经济建设缺乏有力措施,失业人口迅猛增长,党群矛盾进一步恶化,我们不知道你们将如何维持自己的执政党地位!你完全可以借口改革,说这些可以改变,但试问:在原有体制下,特别是在缺乏有力的监督与制衡、制约的条件下,你如何完成这个改革,如果在原有体制下可以改好,又为何产生了这些问题?我们敬告你一句,一个政党是否拥有领导权,不是这个政党自己说了算,也不是他的反对党说了算,由民心向背而定。所以与其害怕多党制,害怕竞争,与其忙着打压不同的声音,还不如自我约束,接受监督,参与竞争,顺应世界民主潮流,顺应广大民众的呼声,多为国家、为老百姓做些实事与好事。

第二个理由最有意思,李鹏先生要我们记住历史教训并本着对国家对人民有利的原则进行制度创新。李鹏先生提到了文化大革命。我们想问李鹏先生,文化大革命”乱得不得了”到底是怎么造成的,是谁造成的?李鹏先生不要混淆视听!我们记得你们党中央已有关于文化大革命的决议,社会混乱与灾难是你们党所谓林彪四人帮和”负有主要责任的”你们党的中央主席毛泽东造成的!而当时国家的执政党恰恰是中国共产党,李鹏先生不会要否定中国共产党有十年未曾是执政党吧?这一时期中国恰恰只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政党。李鹏先生如果真的想记住历史教训,这一党专政所造成的巨大社会灾难,李鹏先生为何避而不谈?只想把社会混乱的责任推给被愚弄与受辱的普通百姓。李鹏先生如此用心,是本着对国家、对人民有利的原则吗?李鹏先生怎么不从这一党专政的教训里得出应该在中国实行多党制以对执政党增强监督约束的结论(这是基本的思维方式),原因何在?

是弱智呢还是自己在执政党内享有的特权不愿放弃?!

理由之三,多党制是西方的。李鹏先生肯定生长在苏俄,不了解中国历史。想当初中国共产党产生时产生后肯定全中国仅有一个政党,而不是在多党制的思维形式下产生的!共产党产生后直到统治整个大陆之前,贵党哪一天否定过多党制?哪一天不在高唱多党合作,党的平等?!而且,贵党奉行的马列主义恰恰是西方的产物,中国可以全盘马克思主义化(也是西化)为什么对同样是西方的、且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多党制就害怕如洪水猛兽?真为国为民着想还是出于一党一人之私利?

而所谓不适合中国国情,我们不知道李鹏先生的中国国情是什么样的国情,是长期封建专制独裁的国情吗,若如此当然容不得异己!是中国国内已有众多公民希望和正在筹备创建新的对改革起推动作用的反对党的国情?

是一党专政而造成了几十年经济徘徊、社会秩序混乱、民众遭受空前灾难的国情?李鹏先生不能不正视中国的这种现实!中国的国情早已在呼唤多党制了。李鹏先生对历史知识的无知可以理解,但你们党的前辈领导人的文章你却不能不读,比如,毛泽东的《论联合政府》及重庆时期《新华日报》的许多社论。我们更希望李鹏先生去读读中国政府于10月5日在联合国签署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这是中国国家元首江泽民先生承诺签署,并由朱熔基先生的政府正式签署的国际文件,这才是真正的国情,代表了广泛的民意!

李鹏先生不要忘记你的双手曾浸染过多少和平公民的鲜血,当你在说”不允许他们存在”的时候,我们又闻到了从你身上散发的血腥!朱熔基先生说”历史会对"六四"作出公正的评判”时,你肯定颤抖了。那个时期,谁都可能有错,但,惟有你的双手无法洗清。

我们,主张多党制的普通中国公民,本着理性、公开、非暴力的原则,在宪法与法律范围内践行自己的权利;我们赞成改革开放,并努力推动政治体制改革;我们赞成自由市场经济制度,坚持民族独立与国家统一,积极维护社会稳定。我们的目标是建立一种自由、民主、和谐、公正与富裕的社会,我们并不为反对共产党而反对共产党,但我们反对任何阻碍中国达向这一社会目标的任何个人、团体与制度。我们希望中国共产党正视它在几十年前一再呼喊并努力追求实现的口号:结束一党专制!

李鹏先生说”主张”多党制,就”不允许他们存在”,不知道他的权利从何而来,根据《宪法》第35条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和第22条规定,公民有言论、结社自由的权利。正如李鹏先生自己所说的那样,一个新闻记者发表了违反自己国家宪法的言论”那当然是可笑的”,而你,一个专事立法的议会首脑说出如此违宪的言论,已经不是”可笑”或”更可笑的事了。广大中国民众三思,三思!!!

1998年12月5日

http://www.bignews.org/981206.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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